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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开展2024年度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和《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深光人才〔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6月8日以后出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经全国博管办、广东省、深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出站的博士后。
2.已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
3.出站后继续在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全职工作,承担在站期间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并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续发申请时仍在该单位工作。
4.上述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为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助标准
经单位自主推荐,出站留下继续承担本项目科研的博士后延长支持期,给予为期3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材料
1、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深圳市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
3、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
5、已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提交线上审批通过截图,单位盖章(若申请续发,此项无需提交)。
6、近6个月在光明区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7、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基本信息(金融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8、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人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提交至博士后出站接收单位。
2.单位审核。博士后出站接收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并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单位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zjfwzx@szgm.gov.cn。
4.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原单位,并告知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充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5.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已受理的申报进行审核。
6.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7.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按程序发放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
五、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地址
光明科学城人才港4楼服务窗口(深圳市光明区尚智科技园1A栋4楼)。
七、注意事项
1.区人力资源局从未指定、委托、联合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业务。
2.已入选市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在支持期内不得申请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已享受本级人才计划支持,或已享受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优秀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同类型人才奖励或补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3.此事项每年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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