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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光府规〔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03-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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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 案》《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 —2025年)》《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 府规〔2022〕5号)《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光明区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深圳打造“国家新一 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及 “国际软件名城”,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人工智能生态
(一)强化智能算力平台建设。鼓励智算中心建设,对经区政府同意支持建设的智能算力平台,按审定总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每个平台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对采购算力资源的企业,按年度实际采购费用的30%,最高600万元向采购企业提供算力券补贴,连续资助3年。
(二)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鼓励行业优质企业、平台型企业提供高质量数据产品和专业化数据服务,引导企业发掘数据资产、开放数据资源、参与数据交易,打造一批企业数据品牌。对高质量数据集服务商,上年度数据服务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
对人工智能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数据的,按其年度实际购买合同金额的30%,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连续三年。积极协助辖区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企业上云成本,对采购云服务的企业,按年度实际采购费用梯度给予上云补贴,其中,第一年按照80%比例,第二年60%,第三年50%,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连续三年。
(三)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场景。积极推进全域全时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鼓励场景应用单位对接高水平的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标杆示范场景。每年遴选不超过20个具有行业引领的人工智能示范场景项目给予供需双向支持,对示范场景需求方,按照项目总投入(非财政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示范场景能力提供方,按照项目总投入(非财政投入)的20%,给予最高400万元资助。
(四)支持人工智能软硬协同发展。加快智能硬件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创新,大力发展智能感知、识别和交互的“三全”智能硬件产品。对拥有人工智能自主知识产权,且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智能硬件产品,按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鼓励机器人企业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对经国家和省、市认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机器人产品,按产品认定后一年内实际销售额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聚焦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灵巧手等关键组件,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解决机器人“卡脖子”技术难题,按实际攻关投入的50%进行补助,最高500万元。
(五)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AIforScience)。鼓励光明区高校及科研机构围绕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基于光明区AIforScience平台开展科学研究,对采购AIforScience配套服务的高校及科研机构按年度实际采购费用梯度给予补贴,其中,第一年按照80%比例,第二年60%,第三年50%,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连续三年。
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聚焦通用大模型、核心算法、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软件信息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人工智能、具身智能、软件开发、互联网应用等联合实验室。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按照所获资助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人工智能企业上年度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00万元。
(七)支持模型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拥有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专用AI芯片、智能体开发应用、智慧城市等技术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互联网企业集聚发展,对年度业务体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鼓励区内企业与通用大模型厂商合作,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文旅等重点领域应用需求和痛点,开发“垂类模型”。对形成5个以上应用案例的“垂类模型”或“垂类数据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八)推动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推动以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虚拟现实智能建模、群体智能等技术为核心的人工智能软件在生产制造、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试点应用。根据《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按一定时期内审定销售额的20%,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鼓励支持企业完成产品开源鸿蒙适配,对首次通过适配认证并取得鸿蒙智联认证证书或开源鸿蒙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补产品不超过5个。
(九)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智慧城市等领域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开源社区、评测适配中心、创新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通用模型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开放共享。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成功申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三、加快壮大产业集群
(十)培育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集群引领带动作用和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入选全国软件百强 企业、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或获得“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资质的,依条件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1000万元。
(十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梯队培育行动,推动企业扩产增效。支持大型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软件业务剥离并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充分挖掘企业“小升规”潜力,对首次纳入光明区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且次年实现产值或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二)促进企业做优做精。鼓励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瞄准产业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细分市场,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20万元奖励。加强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对首次入选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档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十三)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鼓励特色产业园运营单位健全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特色产业园,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开展区级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特色产业园认定评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支持有条件的区级特色产业园申报国家、省、市级软件名园(基地)、市人形机器人友好示范园区,对入选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120万元、8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
(十四)加强企业产业用房支持。对入驻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工智能、软件特色产业园区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对入驻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色产业园区,并与园区内企业合作赋能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或机构,给予同等标准补贴。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十五)积极打造零租孵化器。倡导有条件的园区打造集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运营服务等于一体的“零租”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领域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给予6个月至3年的免租优惠,为入驻企业及团队提供“拎包入驻”优质服务。对经认定的“零租”孵化器,按不超过经审定投入金额的50%,给予园区运营主体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3年。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六)支持企业融资发展。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企业获得区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的,按照不超过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企业从银行获得经营贷款的,按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3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企业通过担保机构担保从银行获得经营贷款的,按不超过实际支出担保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贴保期限不超过3年。
(十七)支持创新人才发展。对在光明区承担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重大技术攻关的核心团队,按其获得市资助金额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面向全球“一事一议”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战略科学家。对符合光明区“名校优才”引进的人工智能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最高可得3万、5万、13万的补贴;人工智能领域区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享受最高50万元人才补贴。鼓励人工智能领域工程师攻读更高学位,按照硕士、博士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继续教育补贴。对企业年产值或营业收入规模或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高管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光明区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推介急需紧缺人才,所推荐人才在光明区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笔最高10万元、每家每年总额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十八)强化人才综合保障。支持建立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光明科学城“才享光明”人才服务分类标准,在人才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对符合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入库的人工智能企业,可按需突破住房配额上限,最高不超过配额上限的200%,同时经区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可适当降低入库门槛;对招聘中山大学·深圳、深圳理工大学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的企业,按实际入职相关应届毕业生人数提供1:1人才住房配额。
(十九)支持举办重大产业活动。鼓励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在光明区举办全球性、全国性的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学术会议等重大活动。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的活动,按单次活动审计金额的50%,给予举办单位最高200万元资助。
六、附则
(二十)支持范围。本若干措施所称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为列入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人工智能产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和存储、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等领域。
(二十一)支持原则。本措施原则上同市级以上政策可叠加享受,与光明区其它同类优惠措施由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适用,不重复补贴,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所需资金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纳入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
(二十二)实施效力。本措施自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