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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传统优势产业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0-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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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对于获得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势产业提升专项认定和扶持(包括公共平台、行业重大项目、应用及创新、品牌、国际化拓展等,不含企业技术中心)的龙岗区传统优势产业企业,予以配套资金扶持。
(二)补贴金额
对协会或科研机构获得的公共平台类资助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40%给予配套,其他项目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三)申报条件
获得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势产业提升专项认定和扶持(包括公共平台、行业重大项目、应用及创新、品牌、国际化拓展等,不含企业技术中心)的龙岗区传统优势产业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办理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企业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5.企业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有关文件复印件(如获得资助的通知公告、文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7.提交向市里申请相应扶持的整套资料(此项不须提交扫描件,如企业通过审核,则提交一份纸质版,连同“申报书”一并交至行政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