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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众创空间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8-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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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1年8月19日-9月9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1年8月19日-9月14日
申请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国家、省、市众创空间项目的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六)国家、省、市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验原件)
(七)主要项目入驻协议或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配套项目为获得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立项扶持,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