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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发布时间:2021-10-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
二、本次资金申请范围截止时间段
(一)已获得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的企业,费用发生时间为2020年度。
(二)首次申请: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且在认定龙岗区深龙英才之后发生的费用。
三、资助标准
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其中装修费用不超过场地费用补贴的1/3,场地装修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四、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申报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
4.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创业领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6.深龙英才证书;
7.已获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的银行交易明细单,需包括以下要素:个人账户信息,交易时间、金额和对方交易账户信息,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二)申请场地租金补贴还需提供:
8.企业场所租赁合同和实际支出租金的发票凭证(2020年度);
9.物业管理费用合同和实际支出费用的发票凭证(2020年度);
(三)申请场地装修补贴还需提供:
10.装修合同和实际支出费用的发票凭证(2020年度);
11.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装订及提交
1.纸质材料要求:除《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申报申请
书》收取原件外,其他所有申请材料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验原件,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胶装纸质材料首页标注提供的材料所在页码);
五、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我区现行“深龙英才计划”政策将于2021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请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的企业,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相关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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