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申报集成电路专项等8个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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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集成电路专项等8个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名称
1.集成电路专项扶持项目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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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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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以下同此)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
(4)上一年(指“上一年度”)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企业2019年、2020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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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请市级资助项目的申请书、市级立项或公示文件、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申请“购买IP及EDA软件补助”“流片补助”“EDA设计工具研发补助”的提供);
6.产品交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委托书或合同(若为外文合同须提供中文翻译版本)、检测报告、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测试验证分析补助”的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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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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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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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托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项目为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并已获得市级资助。
3. 项目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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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事前扶持类项目提供验收通过通知书、验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事后扶持类项目如有也需提供)复印件;
6.拨款经费到账凭证、国家/省/市项目申请书(可不含附件)、上级立项或认定文件(如有签订合同书或任务书,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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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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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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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3.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4.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5.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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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社会团体需提供拥有的会员单位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合同、服务对象评价等(服务案例数量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为准);
7.上一年度获得5A级社会组织评估认证的证明材料(申请额外5万元奖励补助的需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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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士工作站认定资助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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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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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市级及以上院士工作站认定;
2.工作站在建站有效期内;
3.企业正常运营,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申请认定资助时,企业未获得龙岗区院士工作站相关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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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上级批准建站的通知,上级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牌匾等复印件;
7.上级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院士工作站认定的有关材料,包括与院士签订的合作协议,院士及其团队的详细介绍材料,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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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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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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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一年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市科普示范点认定的; 2.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除外);
3. 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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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获评科普(教育)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定文件、证书、牌匾等)复印件;
6.近一年来的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场地设施、开放接待、经费投入、科普队伍、科普活动等情况,附3-5张彩色照片);
7.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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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利奖配套扶持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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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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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2.上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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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5.获奖证书(验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二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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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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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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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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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或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8.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证明(验原件);
9.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担保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二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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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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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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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各级赛事及深创赛海外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以获奖公告或通知为准)提出扶持申请。
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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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纳税证明);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新注册企业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
5.获奖证书(验原件);
6.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二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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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项目申报-产业资助”栏目中查看本次项目的申报指南。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教程》(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申报前下载学习。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注意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本次申报发生的时间。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制作详细申报清单,如申报金额与发票、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在清单中说明并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集成电路专项等8个项目申报指南》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注:各项政策的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