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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龙岗区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类)认定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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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截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14日(截至18:00)
申请条件
(1)依托单位为龙岗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且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龙岗区。
(2)实验室定位和目标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符合当年度申报指南公布的支持方向或领域,科研基础良好,有承担和完成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
(3)依托单位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良好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基础。
(4)实验室成员上三个年度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或通过验收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达3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项)。
(5)依托单位能提供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其中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软件类实验室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6)实验室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固定科研技术人员5人以上,科研队伍结构年轻化。其中,本领域或学科高水平学术带头人1人以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实验室主任1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硕士以上学位骨干科研人员3人以上。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龙岗区其他重点实验室或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类)的主任或副主任。
(7)实验室成员上三年度被SCI、EI、ISTP、ISR、SSCI、CSCD收录的论文或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合计不少于5项,其中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合计不少于3项。
(8)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实验室或龙岗区重点实验室(培育类)认定。
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实验室成员上三个年度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或通过验收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3)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4)实验室现有科研仪器设备(专用软件)清单、原值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5)实验室成员上三年度被SCI、EI、ISTP、ISR、SSCI、CSCD收录论文、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6)固定科研技术人员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近半年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依托单位需提供可充分证明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并盖章确认),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7)实验室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应包括以及申请材料3、4、5、6项中的内容(提交的审计报告应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系统或者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8)实验室相关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其它能证明实验室研究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选择提供);
(9)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0)科研诚信承诺函原件;
(11)依托单位为实验室提供资金、技术、后勤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申请单位名称,提交一份纸质资料。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网上受理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截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14日(截至18:00)
申请条件
(1)依托单位为龙岗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且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龙岗区。
(2)实验室定位和目标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符合当年度申报指南公布的支持方向或领域,科研基础良好,有承担和完成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
(3)依托单位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良好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基础。
(4)实验室成员上三个年度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或通过验收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达3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项)。
(5)依托单位能提供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其中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软件类实验室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6)实验室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固定科研技术人员5人以上,科研队伍结构年轻化。其中,本领域或学科高水平学术带头人1人以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实验室主任1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硕士以上学位骨干科研人员3人以上。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龙岗区其他重点实验室或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类)的主任或副主任。
(7)实验室成员上三年度被SCI、EI、ISTP、ISR、SSCI、CSCD收录的论文或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合计不少于5项,其中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合计不少于3项。
(8)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实验室或龙岗区重点实验室(培育类)认定。
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实验室成员上三个年度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或通过验收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3)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4)实验室现有科研仪器设备(专用软件)清单、原值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5)实验室成员上三年度被SCI、EI、ISTP、ISR、SSCI、CSCD收录论文、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6)固定科研技术人员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近半年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依托单位需提供可充分证明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并盖章确认),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序】
(7)实验室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应包括以及申请材料3、4、5、6项中的内容(提交的审计报告应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系统或者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8)实验室相关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其它能证明实验室研究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选择提供);
(9)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0)科研诚信承诺函原件;
(11)依托单位为实验室提供资金、技术、后勤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申请单位名称,提交一份纸质资料。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类创新平台认定;同一项目单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区级创新平台。
2.支持数量受总量控制,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个区级重点实验室(含培育类);区级重点实验室与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类)分类开展评审工作。
3.上三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
4.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