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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现代物流业——国家A级物流及市重点物流企业资助类“免申即享”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1-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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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实施细则》第八条鼓励物流企业申报国家5A、4A、3A级评定及市级重点物流企业评定,提升物流服务能力。
(一)对首次获得国家5A、4A、3A级评定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已享受过评定资助的企业,再次获得评定只给予差额资助。
(二)对首次获得市级及以上重点物流企业评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免申即享”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首次获得国家5A、4A、3A级物流企业评定或市级及以上重点物流企业评定,且获得评定时属于龙华区的企业。
三、“免申即享”办理流程
(一)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起主动审核,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通过复核的A级物流企业名单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结果,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二)现场核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组织两名以上人员对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三)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
(四)推送“免申即享”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名单,由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短信、电话、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推送“免申即享”信息。
(五)确认申领意愿。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对象在收到相关通知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相关指引确认申领意愿,并将申领意愿情况转交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申领意愿情况汇总后形成拟资助名单,并将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批: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八)资金拨付: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资助对象下达资助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四、时限要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通过复核的A级物流企业名单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结果分批次办理,集中审核。
五、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一年度符合本规程条件的企业可进行“免申即享”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