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华区资助项目 >

2024年龙华区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资助类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4-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第九条 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
鼓励企业聚焦各类低空航空器,以及与低空航空器相关的电池系统、飞行控制、任务载荷、通讯、导航、自动机场、反制设备、低空数字系统等核心技术及零部件开展自主研发或购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形成高新技术产品。若该产品形成的累计年度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000 万元以上,按照产品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 2%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资助标准:
(一)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对核心技术及零部件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累计年度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000 万元的,按照产品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 2%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三)核心技术及零部件是指与低空航空器相关的电池系统、飞行控制、任务载荷、通讯、导航、自动机场、反制设备、低空数字系统等,以及与低空经济有关的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零部件或关键材料。
二、申请条件
(一)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低空经济企业。
(二)企业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认定为低空经济企业。
(三)2023 年 10 月 15 日(含)后,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累计年度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000 万元(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
(四)须在首次达到年度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要求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五)申报年度及前两年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列为失信主体的,自该行为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登记通过证明材料。(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五)低空航空器所采用的核心技术及零部件的基本情况、核心和先进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或取得的有关认证或证书等)。
(六)企业上年度定报统计报表。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资助类项目”,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

(五)专项审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存疑的,进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六)专家评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七)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

(八)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九)资金拨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18:00。
六、附则
(一)本操作指引由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修订。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获资助企业异常情况进行排查。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形的,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责令改正、停止拨付、追回相应资金、不予核查通过、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等措施。
(四)本资助项目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在每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若该项目审核资助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则实际资助金额按比例下调。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