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开始受理专利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各类奖励与创新资质部分扶持项目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3月9日至3月19日,
纸质件提交时间:3月22日至4月2日。
二、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或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企事单位、社会机构及其他单位;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受理项目
(一)国高及区国高培育库扶持项目
对新认定或复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二)生物医药企业创新资质扶持项目
a.取得一类、二类新药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100万元扶持
b.取得一类、二类新药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150万元扶持
c.取得一类、二类新药I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200万元扶持
d.对取得三类新药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50万元扶持
e.取得三类新药II期临床批件的给予75万元扶持;
f.对上一自然年度完成临床 I、II、III 期研究的新药项目,按所获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g.对取得国内药品生产批件的,按照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三个类别单项一次性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h.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每个品种100万元的奖励
i.对首次通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认证的企业或机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j.对取得国家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企业每证3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k.对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统一(CE)、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根据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单个企业每年享受本款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三)军工企业扶持项目
对取得军工“四证”资质的民营企业按每证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科技奖励扶持项目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a.获得国家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金奖或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b.获得国家级其他等级奖项或省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工信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的,奖励50万元;
c.获得市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的,奖励30万元
(五)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扶持项目
对上一年度获评为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a、获得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
b、获得省、市级的奖励30万元;
c、获得区级的奖励20万元。
(六)广东省工程中心扶持项目
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广东省工程中心或广东省的,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广东省、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扶持项目
对近三年被认定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深圳市院士工作站、深圳市科技专家工作站的,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专利高质量发展(申报时间:3月8日至4月8日)
1、专利权人扶持项目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6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专利每件奖励700元;
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最多支持两个国家的授权;
对维持5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补贴当年实缴年费的50%;
支持企业将自身拥有的发明专利迁入罗湖,每件奖励2000元。
2、专利代理机构扶持项目
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代理辖区授权发明专利达到30件,奖励10万元;达到50件,奖励20万元;达到100件,奖励50万元。本款扶持对象不受注册地限制。
3、专利许可实施扶持项目
对外许可专利实施的,按照实际登记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4、知识产权贯标扶持项目
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