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开展2022年人才安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罗府办规〔2020〕12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人才安居企业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受理对象
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依法纳税或纳统,有人才住房需求的商贸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工业以及黄金珠宝业企业。
三、申请条件
(一)上一年度在罗湖区的综合贡献或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到本行业最低推荐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二)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推荐。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单位2021年度的纳税证明(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原件盖章扫描 |
2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财务状况》(带水印PDF版本,2021年度) |
仅规模以上的商贸业企业需要提供,原件盖章扫描 |
3 |
声明函 |
原件盖章扫描 |
申请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 |
五、申请程序
(一)邮件申请。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lh_jcghk@szlh.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公司人才安居推荐企业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审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推荐;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理由。
(三)公示。审核通过并纳入《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2022版)的企业,将统一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
六、咨询电话
黄先生,18603071134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序号 |
行业 |
负责科室 |
咨询电话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服务业发展科 |
25666611 |
2 |
商贸业 |
流通和消费促进科 |
25666616 |
3 |
工业及黄金珠宝业企业 |
工业投资和创新科 |
22185010 |
附件:1.罗湖区重点企业单位人才住房配额标准和上限表(2022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行业)
2.申请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