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 (鼓励企业创优评级)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扶持对象
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数字创意和文化企业。
三、扶持项目及申请材料
(一)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国家新认定为数字创意、广告、展览等行业一级以及“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重点动漫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被认定为“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等的,每项荣誉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3年内重复获得以上荣誉的,不重复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扶持金额的100%、50%、3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扶持200万元。
申请时效:在获得相关扶持一年内(以政府网站公示日期为准)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在线填报并打印(盖章) |
2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原件 |
3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原件(盖章) |
4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复印件(盖章) |
5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原件 |
6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章) |
7 |
获奖证明材料,或者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证明文件及银行收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8 |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原件(盖章) |
9 |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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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