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深港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项目申请指引(2023年)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加强深港合作高水平科技人才载体建设,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对深港合作共建的科技人才载体予以支持。
一、支持事项
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对经市级及以上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罗湖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罗湖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
(二)申请单位已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人才载体平台包括不限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申请单位所建设的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经过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已印发认定文件。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部门:区科技创新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22185572。
(二)申请时间:全年开放申请。
(三)受理时间:全年工作日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区科技创新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科技创新局作出审核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算在前述承诺办理时限内。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区科技创新局发放奖励资金。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本指引扶持金额不受申请企业在罗湖所发生区实际贡献限制。
(二)澳门永久居民、台湾居民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三)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六)本指引由罗湖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755-2218557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