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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0年度)
发布时间:2020-09-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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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资助政策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对上一年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根据区统计局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结合企业的产值贡献、税收贡献等因素,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30%比例的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上年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在“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19年12月份固定资投资项目情况表(计划投资500-5000万元的项目打印206-2表;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打印206-1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原件);
(六)企业上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已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上传发明专利证明不超过4个,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证明合计不超过10个。(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六、申报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10月19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