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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10-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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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30日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三、特别说明
1、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2、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一)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二)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14日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为我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 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4.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奖励3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奖励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南山区工作的个人(个人仅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申报)。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所需材料
(一)以企业名义申报所需材料(5-6项至少满足一项)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提供国家、省授予的获奖证书(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6、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广东专利奖的,提供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获奖牌匾(未颁发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以个人名义申报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南山区工作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个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奖个人工作所在单位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提供国家、省授予的获奖证书(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办科技企业,推动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且持股不少于30%(法人不得变更);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所需材料(第8、9、10项或者第11项满足其中一组条件即可)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5、“领航计划”人才认定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股份比例证明文件以及法人证明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审计单位出具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日止支出(不少于100万元)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方需为我市入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会计师事务所(https://zjcs.gdggzy.org.cn/)[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一年以上的单位场地租赁合同(写明面积)、自有物业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公司人员社保清单(半年以上)[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第一发明人为领航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人才本人或申报本项目的企业)或者风险投资证明文件(投资合同、银行水单、入账凭证(原始单据)、验资报告(出具方必须为南山区审计局财务及绩效审计项目协审服务中标单位,具体名单详见申报通知)、持股比例及时间等工商变更证明文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获奖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