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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操作规程(省配套类)

发布时间:2021-12-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对经广东省认定的在南山区内新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不超过广东省资助金额的50%进行补贴,单个机构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根据申报单位2018年-2020年获得的国家、省科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深圳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数量、成交额情况,分档资助,Ⅰ、Ⅱ、Ⅲ档分别按照省建设补助金额的50%、30%、20%给予资助且分别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三、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注册地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申报条件:
2018年以来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五、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7日9:00-2021年12月31日18:00。
六、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省配套类)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广东省颁发的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证书或发布的下达通知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6、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助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7、申报单位2018年-2020年获得的国家、省科技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深圳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8、近三年机构建设运营情况报告(主要围绕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服务南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展开)[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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