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南山区资助项目 >

南山区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12-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科技企业开展融资,符合条件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最高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贷款利息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最高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企业融资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南山区依法经营,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以申报时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二)申报主体在上两年度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贷款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已结清,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3个贷款项目,单个贷款项目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不低于1万元,提款次数不超过3次。
(三)单笔借款连续使用期限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主体上两年度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通过评级,并且在申报资助前完成备案。
(五)申报资助项目的利息未获得市、区其他相关部门的资助支持。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科技创新局再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备案通知书(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下载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企业借款凭证:包括借款借据(电子回单、放款凭证等)、贷款合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金融机构和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企业贷款结清证明》(参照附件统一格式,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主体需按照区科技创新局相关通知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九、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日起施行。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