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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区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企业创建技术中心予以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 中心,分别给予五百万元、三百万元的扶持,对已获得资助后 被评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扶持的标准追加差额 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鼓励企业 创建技术中心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的需提供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六)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的需提供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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