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1年盐田区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在上一年度设立且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企业,给予十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在上一年度设立且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企业,给予十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在盐田新注册成立或注册地由区外新变更为盐田,上一年度(即设立当年)或本年度(即设立次年)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入库审批, 统计关系属盐田的企业。
2.上一年度盐田区外的规模以上企业,注册地由区外新变更为盐田,上一年度(即设立当年)或本年度(即设立次年) 将统计关系新迁入盐田的企业。
温馨提示: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关系建立在法人 单位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建筑业按注册地)。法人单位主要 经营活动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市统计局和迁入、迁出区统计机 构核实确认后变动统计关系。法人单位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在 市内发生跨区变动的,届满一年后办理统计关系变更”的最新 要求,区外规模以上企业在注册地变更至盐田后,当年需同时 将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迁入盐田,并向区统计局及时提交统计 关系迁入的书面申请,届满一年转移统计关系至盐田区后,方 可获得本项扶持。
(二)由企业提交申请,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区发 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复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最 终核定名单受理。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打印在盐田区首次填报的报表,需加盖公章。
(六)企业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需自行拟写初次纳统证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 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