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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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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清算效率,根据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厦工信行业〔2021〕96号)要求,现就2022年厦门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6月1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车辆已取得国家补助资金;
(2)申报车辆自首次在厦门注册登记起,时间满3年,且3年中未向厦门市以外用户转移(受理2019年6月30日以前注册车辆)。
三、纸质材料提交:通过网络初审后,应提交1套纸质材料至市节能中心。其中,国补证明、申请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等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销售数据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度新能源汽车销售数据报送。未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暂缓受理后续市级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