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工作
为做好《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兑现工作,推动落实《厦门市元宇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加快培育一批元宇宙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等新兴数字产业企业,现将开展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无涉黑涉恶行为。
2.企业为规上软件企业,或已进行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
(二)入库条件
3.企业在元宇宙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在该领域拥有1项及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或牵头制定行业及以上标准。
4.企业上一年度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入库申报表(附件1);
(二)在新兴数字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牵头起草行业及以上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明专利、官方公布的标准文件等;
(三)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业务收入汇总表(附件2);
(五)收入汇总表所列交易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
企业于4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四、政策支持
入库企业可按《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规定,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同时,市工信局将在应用场景、要素保障、项目推荐等方面对入库企业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