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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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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奖办〔2021〕1号)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195号),为做好我市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向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20个申报项目;各高等院校和国家、省属科研院所分别负责向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3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我市辖区内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诚信守法的本市常住居民,均可作为申报主体。
2.严格按照闽知奖办〔2021〕1号中明确的7条参评项目要求落实。
三、其他事项
通过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必须选择“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推荐单位。其他申报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严格按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闽知奖办〔2021〕1号)执行。具体审核推荐事宜由厦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负责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