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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年度部分外经贸专项资金(包括AEO认证、ESG认证、贸易数字化、进出口信用保险)

发布时间:2025-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外贸企业和相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厦商务规〔2024〕5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市外贸企业申报2024年度部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包括AEO认证、ESG认证、贸易数字化、进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关AEO高级认证
年度新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政策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
说明:
1.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具体可参见《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公告〔2022〕106号),申请认证具体事宜可咨询厦门海关,或登录厦门海关官网办事指南“企业认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查询。
2.企业当年度完结后,市商务局向厦门海关获取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对有进出口实绩且AEO认定时间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外贸企业,经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流程申领补助。
3.企业未被列为失信企业或涉黑涉恶企业,且未在海关、税务、外管、公安通报的风险企业名单内。
4.项目申报材料: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企业需先完成电子口岸托管监测。线下材料收集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厦门市商务局外贸大厦613,电子版材料(word原档含盖章扫描件)发送mfj_wmc1@xm.gov.cn。
二、ESG认证
年度新取得ESG认证的企业,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政策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
说明:
1.ESG指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方面的认证或评级。
2.ESG认证审核口径为所披露的ESG/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独立第三方根据AA1000、ISAE3000、ISSA5000标准出具ESG鉴证报告。鉴定时间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外贸企业。
3.ISSA5000为2024年11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的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5000号(ISSA5000)《可持续发展鉴证业务一般要求》,为世界各国制定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提供了基准要求。
4.ISAE3000为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的审验标准。国际普遍采用《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版)——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ISAE3000”)标准对ESG报告实施鉴证程序,并出具鉴证意见。
5.AA1000由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ISE)编制,是全球首个关于ESG报告的鉴证标准。
6.未被列为失信企业或涉黑涉恶企业,且未在海关、税务、外管、公安通报的风险企业名单内。
7.项目申报材料: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企业需完成电子口岸托管监测。申报年度符合条件的ESG/可持续发展报告及鉴证报告、开展披露的ESG/可持续发展报告及鉴证发票、付款凭证、进出口报关单(1票)等。
线下材料收集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厦门市商务局外贸大厦611,电子版材料(word原档含盖章扫描件)发送mfj_wmc1@xm.gov.cn,逾期视作放弃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追责。
三、贸易数字化
对企业上线3个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予以5万元的年度广告推广费用定额补助,超过3个的,每增加1个予以1万元叠加补助。国际电子商务平台须有超30家厦门市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入驻(以上补助费用均不高于企业支付的实际广告推广费用的80%),单家企业合计补助金额封顶8万元。
说明:
(一)平台备案
1.电子商务平台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须有超30家厦门市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入驻。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平台备案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期间签订的30家及以上自主品牌企业名单、合同复印件、网页截图(含平台服务范围、用户界面等),以上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PDF)。线下材料收集时间:2025年4月5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厦门市商务局外贸大厦613,联系人:小伊2855841,逾期视作放弃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追责。
(二)企业申请
待平台备案审核完成后,市商务局发布符合条件的平台。根据符合条件的平台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具体企业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四、进出口信用保险
对货物贸易企业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35%扶持,对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50%扶持,单家企业年度封顶50万元。对企业缴纳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按40%扶持,单家企业封顶300万元。如通过审核的扶持申请资金超过资金预算总额,所有企业扶持金额同比例下调。
说明:
1.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4年有进出口实绩,在厦门市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或国内贸易信用险。
(2)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被列为失信企业或涉黑涉恶企业,且未在海关、税务、外管、公安通报的风险企业名单内。
2.申报材料
(1)企业信息确认函(附件3)。
(2)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
3.申报流程及时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投保的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核实承保信息后,于2025年4月30日前汇总提交至市商务局。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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