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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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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市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二、门市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在市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三类企业就业的骨干员工(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一)在该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上年度市社平工资1.5倍的骨干员工(人才);工资薪金以个税申报收入为准,年薪按上一年度或最近12个月的薪金收入计算;
(二)在该企业服务满1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以骨干员工(人才)在该企业连续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为审核条件;
(三)骨干员工(人才)与该企业继续签订有劳动合同;由申报单位通过业务受理系统以选项的方式确认。
三、门市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申报流程
(一)单位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账户申报;
(二)网上在线审核。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三)网上给出办理意见。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四、门市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申报材料
(一)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