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光明区关于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相关政策
序号 |
扶持类别 |
深圳市 |
光明区 |
1 |
土地补贴 |
如项目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最低共计3.5折出让 |
参照市级用地政策按市场价3.5折出让。光明区近年来 出让重点项目平均地价约为400元/平方米(楼面地 |
2 |
固定资产 投资支持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对新建或改造医疗器械方向GMP厂房并获批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实际新建或改造费用 的40%、最高30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 资助,满足企业产业化需求。 |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对经认定高端医疗器械重大项目落地建 设,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予以补贴, 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 |
3 |
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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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的符合规定的主体, 租赁楼宇进行经营的,给予其三年租金支持。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资助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360万元。租赁楼宇后进行装修的,按实际装修费用的 50%,一次性给予其最高500万元装修补贴。 |
4 |
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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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年度营业收入超10亿元且财力贡献超2000万元,在光明区无自有研发办公用房的企业,首次在光 明区购置自用研发办公用房(不含附属、配套用房及 光明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 按实际购房金额10%的比 例给予企业最高3000万元补贴对注册地新迁入光明区并在区内未取得自有产业用地,且上年度产值(营收)超3亿元或财力贡献超2000 万元的企业,购买区内新建可分割转让的厂房(不含 配套用房及政策性产业用房) 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并承诺所购厂房5年内不对外租售的,按总成交价的 10%,分三年给予企业累计最高3000万元补贴。 |
5 |
人才补贴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通知》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 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 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 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 得税。 |
《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 干措施》对战略科学家、院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海外科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基础性人才等6 个领域在引才用才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并赋 予相关人才“人才码”在子女入学(园)、配偶就业 、医疗保健、小汽车增量指标、人才安居、户籍办理 、研修等方面享受优惠服务政策。 |
6 |
平台建设 补贴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加快市级医疗器械重点平台建设, 谋划布局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检验计量检测平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公 共服务平台和小试中试平台等市级重大产业服务平台,按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 |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支持第三方机构建设医疗器械检验检测 服务平台,对取得CMA认证和CNAS认证的机构,按检验 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实际投资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 过1000万元。 |
7 |
关键技术 攻关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对聚焦高端影像系统、手术机器人、新型体 外诊断设备、高端植介入产品、高性能医用芯片、高 通量基因测序仪等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关键原材 料研制的“卡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对 国内率先实现量产的重大装备, 或成功应用于医疗器 械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企业进行资助,按照项 目总投资40%分阶段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亿元。 |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支持开展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攻关,按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50%予以配套补贴,最高 不超过5000万元。 |
8 |
注册证 资助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对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在本市实现产 业化的,或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 人备案人制度承担生产的(委托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品种 最高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3000万元。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补贴,最 高不超过500万元。 |
9 |
市场推广 补贴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对在本地完成研发和产业化并通过美国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 机构(PMDA)、欧洲共同体(CE)等机构批准,获得 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高端医疗 器械,按审计后的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资助, 单个企业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对委托光明区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 人企业,且销售税收结算在光明区的,按该品种实际 交易合同金额的2%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 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承担生产 的企业,按该品种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1%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 过200万元。 |
10 |
股权投资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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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区内企业进行的境内外非关联 并购重组项目且在光明区建设落地的,按照交易额的 5%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11 |
论坛会议 、展会 补贴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支持举办市级高水平医疗器械峰会或展会, 对经市政府同意的峰会或展会按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 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对举办经区政府备案的高端医疗器械相 关论坛会议、展会等活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50% 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附件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