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部委资助项目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举办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重点支持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工业互联网峰会和论坛、工业大数据和工业APP创新大赛等活动。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如评估诊断、咨询规划、标准研制、宣传培训等公益性服务,支持工业互联网展示体验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成熟度诊断、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估、工业互联网关键标准制定等。

资助标准: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对社会机构在深圳主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工业互联网以及工业大数据、工业APP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等主题会议、论坛和大赛等活动,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
对经市政府或市工信主管部门批准,由市政府、市工信主管部门指导支持的重大工业互联网活动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按不超过专项审计确认的实际支出且不超过批准的经费预算额度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事前制定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报批,事后组织专项审计确认费用。首次支付不超过5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资金使用范围:策划和设计、场地租赁及布置、设备租赁费、物料设计和制作、嘉宾接待和会议筹备、媒体宣传、赛事奖金、评审评估等费用。
申报条件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单位在市工信主管部门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按有关规定须完成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的,须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申报专项条件
(1)对市政府或市工信部门指导支持的工业互联网活动和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已经审批同意。
(2)对上年度(自然年)社会机构在深圳主办的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和大赛等活动,活动规格须为全国性以上,活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智慧工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最近2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材料:
事后资助项目提供:
(1)活动有关资料。如活动方案,活动通知,专家和嘉宾名单,签到表,会议或论坛场租合同、场馆租金结算单及发票,活动总结,媒体报道。
(2)项目组成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书)。
(3)项目费用支出清单。
事前资助项目提供:市政府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批准文件、相关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