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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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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支持已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应用效果好,为本市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做出贡献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资助标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奖励方式,对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在我市应用效果好、行业带动强的工业互联网优秀服务商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条件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单位在市工信主管部门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按有关规定须完成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的,须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申报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申报单位能够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服务,近2年已为10家以上深圳市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单位已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且仍在资源池内。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智慧工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最近2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专项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相关技术成果、专利或著作权证书。
(2)申报单位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情况。
(3)项目组成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书)。
(4)申报单位近2年(自然年)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
(5)申报单位已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