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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专业服务业(工程技术与设计类)资金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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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服务业(工程技术与设计类)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专业服务业(工程技术与设计类)资金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受理项目类别
申报主体:在宝安区依法设立、依法纳统、依法纳税,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或全过程咨询资质,从事工程技术与设计的专业服务企业。
本次受理项目为: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五类。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8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 3月21日--3月25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需及时在申报时限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限内(2月28日--3月18日)企业登录“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享政策”—“发布部门”—“住房和建设局”—“专项申报”模块,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及材料。
2.预审通过后,请将申请书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顺序装订,一式二份。
(二)纸质材料受理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报主体在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内(2022年 3月21日--3月25日)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