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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组织申报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

发布时间:2025-04-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文化体育赛事获奖项目申报奖励,获奖时间须为2024年内,以获奖文件或公告日期为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详见《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附件1)。
二、申报主体
奖励项目申报主体为获奖单位、个人,或由组织参赛者集体申报。已由组织参赛者集体申报的,获奖者个人申报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文艺作品类获奖奖励:申报表、作品样本、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邀请参赛文件或演出合同、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体育赛事类获奖奖励:申报表、有关比赛正式举办通知或邀请参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表模板详见附件2,其他材料扫描成PDF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联、各街道等归口主管单位分别收集获奖项目。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二)归口主管单位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照性质分类,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奖项对应的区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区主管部门负责科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办公系统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于6月16日前汇总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获奖项目申报奖励汇总表(附件4、5)。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智慧办公系统资料交换报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特此通知。
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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