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现代农业-农产品可溯源支持—建立农产品可溯源系统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说明
对建立农产品可溯源系统的农业企业,经事先备案,项目建成并经专项审计后,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项目于2015年1月1日后立项。
(2)项目须完工并经过专项审计(具备专项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名单由区政府指定)。
(3)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实施地和实施时间;核实2015年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4)项目经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同意。
3.支持额度
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可上传事务所提供的电子版)。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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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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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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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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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建立农产品可溯源管理制度介绍及成效说明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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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政府认定专业机构提供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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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批复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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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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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