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标准研制配套支持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上一年1月1日后商协会主导研制的国家、省、市行业标准。
支持额度:按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50%为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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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得上级经费支持文件及经费拨付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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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协会主导研制的标准未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书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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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