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高端服务业-区级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认定
项目说明:楼宇(园区)办公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入驻高端服务业机构面积占比不少于60%。经审核可认定为区级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配备楼宇(园区)服务专员。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楼宇(园区)办公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2)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
(3)楼宇运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高端服务业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
(4)入驻高端服务业机构面积占比不少于60%;
(5)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认定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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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高端服务业企业的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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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楼宇(园区)办公面积及公共空间面积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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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入驻的高端服务业企业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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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楼宇(园区)内高端服务业企业名单(需列明在福田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租赁面积等信息)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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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用信息报告(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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