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深圳市福田区供应链-贷款贴息支持
发布时间:2021-0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理时间:2021-03-01至2021-03-31
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促进福田区供应链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归属地均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供应链管理和外贸等企业。
项目说明
本年度符合条件且实现正增长的外贸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可按其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按其贡献,给予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请时限
本项目申请时效以产业资金申请系统的申报时间为准,若企业未在申请时段内申报,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申报条件
本年度在福田区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供应链管理和外贸企业。
申请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1月1日-12月31日)
贷款合同
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款凭证
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实际支付利息的发票或银行回单等凭证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市区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