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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供应链增长支持(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1-0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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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1-03-01至2021-03-31
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促进福田区供应链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归属地均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供应链管理和外贸等企业。
项目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其当年贡献增长情况,可给予每季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时限】 本项目申请时效以产业资金申请系统的申报时间为准,若企业未在申请时段内申报,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申报条件上年度在福田区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的供应链管理和外贸企业。
申请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1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