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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第二批留创园启动资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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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31日(截止18:00)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入驻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在孵企业。
三、资助标准
对入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分三年拨付,每年资助上限分别为15万元、15万元、20万元。
对入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每年考核一次,根据其资本情况、研发能力、项目先进性、技术转化能力、企业管理等情况进行A、B、C、D、E分档评分,满分100分,90分至100分为A档,80分至89分为B档,70分至79分为C档,60分至69分为D档,60以下为E档。A、B、C、D档系数分别为1、0.9、0.7、0.5,资助额为资助上限与各档次系数的乘积,E档为不合格,不予以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小微企业认定。
(三)职工人数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其中研发核心人员须有2人及以上在光明全职工作。
(四)须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满6个月且不超过三年,并处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认证有效期内,企业负责人未在深圳市范围内以同一技术、同一项目注册成立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