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光明区资助项目 >

光明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定于2020年8月17日起启动我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培养总名额60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已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9月4日下午17:00截止。
(二)培养计划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于光明区政府在线公布。
三、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人力资源部门自备案材料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光明区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名称

等级

备注

1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2

设备点检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3

服装制版师

级工高级工技师


4

电气设备安装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5

电子元器件检验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6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7

磨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8

机床装调维修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9

化学检验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10

中式面点师

级工高级工技师


11

中式烹调师

级工高级工技师


12

养老护理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13

家政服务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14

育婴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15

保育员

级工高级工技师


16

药物制剂工

级工高级工技师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