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关于面向工业类企业定向配租产业配套宿舍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光明区工业类企业定向配租384套产业配套宿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一)东明公寓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双明大道与华夏一路交叉口东侧,供应房源共130套。户型包括:42平方米左右的单房57套、45平方米左右的单房69套、49平方米左右的两房一厅4套。
(二)光谷苑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十八号与科裕路交叉口东北侧,供应房源共21套。户型包括:38平方米左右的单房7套,41平方米左右的单房12套、50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2套。
(三)钟表基地公寓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八号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叉口东北侧,供应房源77套。户型包括:32平方米左右的单房43套,55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34套。
(四)玉律工业区宿舍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玉泉东路玉律工业区内,供应房源共156套。户型包括:3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16套,37平方米左右房源109套,45平方米左右房源16套,51平方米左右房源15套。
二、相关费用
(一)东明公寓
1.基准租金标准:12.65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25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二)光谷苑
1.基准租金标准:13.75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25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三)钟表基地公寓
1.基准租金标准:13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3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
(四)玉律工业区宿舍
1.基准租金标准:9.8元/月•平方米;
2.物业管理费标准:2.1元/月•平方米;
3.本体维修金标准:0.15元/月•平方米;
三、配租对象
符合《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评分标准》第一条分类标准的企业。(详见附件1)
四、申请流程
(一)企业认租申请。申请企业在通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认租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和入住人员信息表(附件2)。
(二)制定配租方案。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企业得分排名和申报宿舍需求量,制定配租方案。
(三)公布配租结果。配租结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经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承租单位与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备注: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区房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补充齐全的,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不予受理申请。申请单位在配租结果公布前,可以书面形式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放弃申请;配租结果公布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或弃租配租宿舍的,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取消其配租资格。已申请认租且满足配租条件,但因排名靠后未顺利配租的企业将纳入需求库。
五、租赁期限
首次租赁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累计租期不超过10年。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B区1楼、2楼。咨询、监督、投诉电话:23698632。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咨询、监督、投诉电话:23696009。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特别提示
(一)企业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入住。入住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已与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
2、在本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同一套宿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的情形不受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条件的限制;
4、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5、在申请产业配套宿舍时未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三)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企业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申请单位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
1.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评分标准
2.入住人员信息表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定向配租评分标准
一、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上年度光明区纳税百强工业企业;
2.上年度光明区规上工业增加值300强企业;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光明区,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
2.申报类别符合上述企业分类标准;
3.在光明区上年度纳税达300万元或产值达1亿元以上(正常经营且正常填报统计报表的企业);
4.职工规模达200人的企业或职工规模达30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积分细则
1.根据税收贡献、统计贡献、职工规模三项指标,按权重比例计算出分值:税收贡献× 40%+统计贡献× 40%+职工规模× 20%。
2.统计贡献计算方法:统计贡献 =排名加分(35分)+增速加分(45分)+条件加分(20分)(说明:排名、增速均以上一年度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数据为准)。
3.统计贡献排名由光明区统计部门提供,工业投资排名由光明区投资部门提供,企业在申报时无需填写。
4.税收贡献,以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不考虑税款的所属期,含代扣代缴税费。
5.职工规模,以通告日期社保登记为准。
6.分配房源时,优先考虑暂未享受光明区政策性用房的企业员工。
具体细则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积分说明 |
得分 |
1 |
税收贡献 |
在光明区纳税达300万元,得40分;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
A |
2 |
统计贡献 |
(1)区内加分计算:根据企业在本区的工业增加值年度排名, ①区内排名前10的工业企业加35分; ②区内排名11-50的工业企业加30分; ③区内排名51-100的工业企业加25分; ④区内排名101-200的工业企业加20分; ⑤区内排名201-300的工业企业加15分。 (2)工业增加值增速加分计算: ①区内排名前50的工业企业: 增速达20%及以上的,加45分; 增速达15%及以上的,加40分; 增速达10%以上的,加35分; 增速达5%以上的,加30分; 增速正增长但不足5%的,加25分。 ②区内排名51-100的工业企业: 增速达30%及以上的,加40分; 增速达20%及以上的,加35分; 增速达10%及以上的,加30分; 增速达5%及以上的,加25分; 增速正增长但不足5%的,加20分。 ③区内排名101-200的工业企业: 增速达40%及以上的,加35分; 增速达30%及以上的,加30分; 增速达20%及以上的,加25分; 增速达10%及以上的,加20分; 增速正增长但不足10%的,加15分。 ④区内排名201-300的工业企业: 增速达50%及以上的,加30分; 增速达40%及以上的,加25分; 增速达30%及以上的,加20分; 增速达20%及以上的,加15分; 增速正增长但不足20%的,加10分。 ⑤区内排名300名以后的工业企业: 增速达60%及以上的,加25分; 增速达50%及以上的,加20分; 增速达40%及以上的,加15分; 增速达30%及以上的,加10分; 增速正增长但不足30%的,加5分。 (3)条件加分计算: ①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含中小板、创业板)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光明辖区企业,加10分; ②上年度工业投资20强企业,加10分。 |
B |
3 |
职工规模 |
职工规模: ①职工规模达200人的企业或职工规模达30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得40分(同时符合,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积分); ②企业每增加职工1人,加0.5分。 满分100分为上限。 |
C |
总积分 |
计算方法:A×40%+B×40%+C×20%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上年度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
|
四、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光明区产业配套宿舍配租申报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2 |
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3 |
上年度的纳税证明(1月1日至12月31日)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4 |
职工规模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社保缴纳记录)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5 |
上年度12月份统计上报系统中带有水印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 |
盖章后扫描上传 |
五、配额上限
序号 |
档次 |
工业企业 分配标准 |
配租配额上限 |
1 |
第一档 |
税收5000万元以上, 且分数90分以上。 |
200套
|
2 |
第二档 |
税收2500万元以上, 且分数70分以上。 |
100套
|
3 |
第三档 |
税收1000万元以上, 且分数55分以上。 |
50套
|
4 |
第四档 |
税收600万元以上, 且分数50分以上。 |
30套
|
5 |
第五档 |
税收300万元以上, 且分数45分以上。 |
15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