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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受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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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至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18时止(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五、申报流程
填写《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合规版信用报告(从深圳信用网打印),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提交至光明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地址为光明区观光路招商科技园A3栋B座2楼。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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