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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开展2023年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申请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光明科学城卓越工程师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深光人才〔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就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才范围
用人单位或引才中介机构为我区引进的院士、国际大奖获得者、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工程师等高精尖缺人才。
二、申请单位
包括用人单位和引才中介机构。
(一)用人单位:我区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引才中介机构:在我国依法注册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等,须为我区用人单位推荐并引进属于引才范围内的人才(海外工程师除外)。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至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层958(2),电子版须刻录光盘。
(二)受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原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截止日期后不予受理。
(三)审核。区委人才办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奖励名单。
(四)公示。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上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区委人才办将按程序发放引才奖励金。
四、受理时间
2023年5月4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申请单位每年引才奖励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属于成功申报者)的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新引进人才的相关要求、奖励标准和申请资料清单详情见附件1、2、3。
(三)区委人才办及相关政府部门从未指定、委托、联合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引才奖励受理业务。对提供虚假材料、引进相关人才未落地或未实际开展工作的,有权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资格,以后年度不得再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引进同一人才限奖励一次,且同一人才只能由一个申请单位提出一次申请,多次申请或多个主体同时申请视为无效,引才中介机构提出申请时需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主体进行确认。
(五)引进的人才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的,对申请单位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
(六)此事项每年受理一次。

附件:
1.“院士、国际大奖获得者”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3.“海外工程师”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院士、国际大奖获得者”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引才范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一般统一翻译成院士)。
3.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二)新引进人才应满足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我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区申请工资薪金纳税记录时间为准;
2.在我区全职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近12个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内在我区工资薪金纳税的记录时间不少于6个月、金额超过总额50%以上,合同签订单位与纳税申报单位应当一致。
(三)新引进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在我区全职工作:
1.来光明区创业,但未正常开展科研、生产和经营的。
2.在光明区工作期间,在区外单位(光明区单位的下属单位和子公司除外)同时担任主要职务或有其他全职职务的。
二、奖励标准
申请单位每引进1名在我区实际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的院士或国际大奖得主,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80、90、100万元,实际全职工作时间超过全职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要求
1 引才奖励申请表(用人单位)
2 深圳市《院士全职认定函》
3 若无材料2,须提供新引进人才的资质证明材料
4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5 单位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 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7 引才情况汇总表
(二)引才中介机构申请材料

1 引才奖励申请表(引才中介机构)
2 深圳市《院士全职认定函》
3 若无材料2,须提供新引进人才的资质证明材料 个人简介
4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5 机构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 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7 引才合作协议
8 引才情况汇总表
(三)特别说明
1.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内地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3)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1)电子版材料:填写的表格需提供原始的word或excel文件,有签名、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pdf扫描文件,单位材料以申请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个人材料以单位简称+人才姓名为文件夹名,刻录光盘;(2)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编目录、标页码、装订成册后一次性提交,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拒收零散材料、可能掉落的材料以及其它不符合装订或格式要求的材料。提交前,申请单位应自行核验材料完整性。
3.所有复印件须经申请单位审核,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姓名、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原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核验。
4.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引才范围
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等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成功申报者、获得支持者。
(二)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满足条件
1.成功申报者
(1)依托我区用人单位成功申报2023年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核成功上报,其他项目经深圳市有关部门审核成功上报,具体名单以深圳市人才管理部门核查为准;
(2)在我区全职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应当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2.获得支持者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我区用人单位成功入选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获得国家或省的生活补助、科研经费等支持,具体名单以深圳市人才管理部门核查为准。
(三)申请单位应满足条件
申请引才奖励的用人单位应与新引进人才申报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依托单位保持一致,且申请期间新引进人才仍在该单位全职工作或与该单位意向签约。
二、奖励标准
1.用人单位每引进1名成功申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引进1名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属于企业聘用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每引进1名其他项目获得者(属于企业聘用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引才中介机构每引进1名成功申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引进1名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每引进1名其他项目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用人单位申请材料清单
1 引才奖励申请表(用人单位)
2 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请)书
3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单位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5 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6 引才情况汇总表
(二)引才中介机构申请材料
1 引才奖励申请表(引才中介机构)
2 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请)书
3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机构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5 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6 引才合作协议
7 引才情况汇总表
(三)特别说明
1.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内地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3)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1)电子版材料:填写的表格需提供原始的word或excel文件,有签名、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pdf扫描文件,单位材料以申请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个人材料以单位简称+人才姓名为文件夹名,刻录光盘;(2)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编目录、标页码、装订成册后一次性提交,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拒收零散材料、可能掉落的材料以及其它不符合装订或格式要求的材料。提交前,申请单位应自行核验材料完整性。
3.所有复印件须经申请单位审核,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姓名、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原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核验。
4.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海外工程师”引才奖励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是首次为新引进工程师在光明区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单位。
2.新引进工程师应具有在国外知名国家实验室、国立科研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申请单位应从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工程等领域相关工作,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
3.新引进工程师须于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引进光明区,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且目前仍全职在申请单位工作;引进时间以劳动(聘用)合同、在光明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
4.在申请引才奖励期间,新引进工程师在光明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年及以上。
5.新引进工程师的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为准)在50万元及以上。
二、资助标准
新引进海外工程师2022年度在光明区工资薪金收入在50万元(含本数)—60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给予申请单位8万元的引才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60万元(含本数)—70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给予申请单位10万元的引才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70万元(含本数)—80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给予申请单位15万元的引才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80万元(含本数)—90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给予申请单位20万元的引才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90万元(含本数)—100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给予申请单位25万元的引才奖励;工资薪金收入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上,给予申请单位50万元的引才奖励。
三、申请材料
1 引才奖励申请表(用人单位)
2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新引进人才2022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证明
4 光明科学城海外工程师引才奖励申请承诺书
5 新引进人才在国外知名国家实验室、国立科研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6 新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7 新引进人才劳动聘用合同
8 新引进人才近1年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2022年4月——2023年3月)
9 单位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10 引才情况汇总表
四、特别提醒
1.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内地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3)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1)电子版材料:填写的表格需提供原始的word或excel文件,有签名、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pdf扫描文件,单位材料以申请单位名称为文件夹名,个人材料以单位简称+人才姓名为文件夹名,刻录光盘;(2)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编目录、标页码、装订成册后一次性提交,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拒收零散材料、可能掉落的材料以及其它不符合装订或格式要求的材料。提交前,申请单位应自行核验材料完整性。
3.申报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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