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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科技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
发布时间:2020-05-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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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时间
2020年5月6日-5月27日
(二)项目类别
核准制
(三)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
3、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5、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四)申请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必须要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3、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多笔贷款的利息或担保费的补贴,但额度不超过政策要求
(五)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的利息扶持。
(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助飞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4%的利息扶持;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5%的利息扶持。(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创业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助飞贷”、“创业贷”纯信用贷款担保业务的社会商业担保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经考核通过的,最高分别给予其每年担保并发放信用贷款额的3%、4%风险奖励。
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创业贷”增信担保机构实施风险代偿,单笔风险代偿比例为50%,风险代偿总额不超过担保机构每年担保总额的10%。政府风险代偿金额不超过代偿金额总和50%或每年度担保总额10%的两者最小值。
(六)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担保合同书及担保费用的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八)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