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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类)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1年8月17日-9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1年8月19日-9月15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
(三)项目研究开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年。
(四)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我区医疗卫生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
(二)《深圳市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固定格式);
(三)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当年市级以上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 ;
(五)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
(六)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七)项目第一负责人全职证明(附近半年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社保证明);
(八)所申请的项目如有合作单位的 ,提供合作单位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合作单位盖公章)、合作协议或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九)可以证明项目研究水平的其他材料 (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式两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如有往年作为前三名成员列入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但未验收的,不予受理新申报项目。
2.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 ,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担任第一负责人的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3.如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
4.各医疗卫生单位需对本院申报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对项目进行初选后集中申报,提交申报项目推荐表并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意见及上级医疗卫生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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