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申请配套扶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配套扶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六)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的牵头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牵头单位提供的授权委托书;2.承诺书;3.项目落地龙华区的实施方案;
(九)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中期监理报告;
(十)项目验收情况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材料。
2、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申请房租及装修费扶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房租及装修费扶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六)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租房合同、装修合同,房租、装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支付凭证;
(八)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