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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保护中心支持计划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资助标准
为扶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对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满一年,且属于南山知识产权联盟的成员单位,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满一年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为深圳南山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

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保护中心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协议;
6、深圳南山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证明文件;
7、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