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及备案,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且按时还款的辖区内科技企业,在平台贷款贴息额度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科技企业,且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并在银行放款前完成备案。
3.申报主体获得南山区内银行网点贷款,并按时还款,且单笔借款连续使用期限不少于3个月(90天)、不超过12个月(365天),如逾期则按365天折算。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放款确认书(申报主体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下载);
(七)企业借款凭证:包括借款借据、银行放款凭证、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企业与担保公司签署)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金融机构和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企业贷款结清证明》(格式参照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统一格式,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