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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开放式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资助。
二、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符合条件的开放式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万元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现场考察、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依法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管理团队不少于3人。
(四)为创客提供器材、工具、设备等硬件资源和相关软件,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具备为创客提供教育培训、创意设计、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的服务能力、场地条件和互联网信息平台金融便利服务等。
(五)服务创客或项目不少于15个。
五、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创客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通知附件可下载相应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ytkjxm@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证合一”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最新中介机构出具的平台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或有效的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授权管理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年度12月份专职管理人员社保清单;
(八)平台运营管理流程及制度原件;
(九)为创客开展专业服务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平台为创客开展专业服务所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服务创客或项目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十二)区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创客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通知附件可下载相应申请书)。
七、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联系方式:25164115。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6楼618室。
八、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组织专家评审—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相关流程进行报批和公示—申报单位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拨付资金。
十、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方式
评审制。
十一、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段为: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十二、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无。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
十三、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收费
不收费。
十四、盐田区创客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无年检。
十五、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二)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的;
(四)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处罚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六)涉嫌刑事犯罪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