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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田区奖励各级专利奖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深圳市专利奖”的企业或盐田区户籍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深圳市专利奖”的企业或盐田区户籍的自然人,按照深圳市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满一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然人应当是盐田区户籍居民或者无盐田户籍,但工作单位在盐田区且该单位为其依法购买社保,或持有盐田区有效居住证件的居民。
(二)已获得深圳市专利奖奖励。
(三)同一项目未获深圳其他区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专利奖配套资助);
(二)单位申请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获得专利奖励的证明材料(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受理项目时间
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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