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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区鼓励发展“旅游+健康”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2-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鼓励企业开发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健康服务医疗机构,联合辖区医疗卫生和旅游产业资源,开发高端医疗、特色专科、中医保健、美容养生、康复疗养、医养结合等健康旅游产业链。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9号)。
三、办理条件
申请项目扶持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统计关系原则上在盐田区,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符合盐田区鼓励发展“旅游+健康”项目认定标准。
四、认定标准
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于2018年11月26日后开发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健康服务医疗机构,联合辖区医疗卫生和旅游产业资源,开发高端医疗、特色专科、中医保健、美容养生、康复疗养、医养结合等健康旅游产业链,对健康旅游产业具有较大推动作用,投入运营一年以上且运营良好的。
五、奖励标准
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百分之十五给予扶持,单个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一百万的扶持,最多可扶持三年。
六、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原件,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健康服务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开发的健康旅游产业链的说明性材料(需签字盖章);
(六)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八)承诺书;
(九)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项目受理时间
2021年第一批受理时间安排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 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8日。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 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见附件5)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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