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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区特色金融企业融资服务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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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鼓励特色金融企业为辖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上一年度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企 业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年度融资金额达到一千万元以上 的,按每年度为区内企业融资金额的千分之五给予特色金融企 业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不超过一百万。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为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企业;
(三)申报单位上一年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年度融资金额(单笔融资服务期限为3个月以上的才纳入年度融资金 融)达到一千万元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特色金融企业融资服务资助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文件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开展融资业务明细表(包含的内容:序号、获得融资的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融资金额、融资期限);
(七)融资业务合同复印件、融资业务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
(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