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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区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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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根据上一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按照其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百分之二十给予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的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根据上一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按照其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百分 之二十给予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的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年度的前两年均为纳统企业;
(二)批发、零售、餐饮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销售额为十亿元以上不满五十亿元且增速达到百分之十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五十亿元以上且为正增长的批发企业;
2.上一年度销售额为一亿元以上不满五亿元且增速达到百分之十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五亿元以上且为正增长的 零售企业;
3.上一年度营业额增速达到百分之十及以上的纳统餐饮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两年度12月份的月报(无月报的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