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0年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奖励
发布时间:2020-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并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二)申报项目条件: 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厦门行政辖区外的企业,2018-2019年完成收购的。
二、资金支持年度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8月21日。其中,网上申报起止日期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截图。
3.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该材料由我局自行查验,企业无需提供。
(二)申报项目材料:
(1)工商行政部门关于企业双方股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2)企业双方关于股权变更的相关协议;
(3)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工作(或其中几项)的委托协议,及相关工作开展的证明材料;
(4)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工作(或其中几项)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四、补助标准:
按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